豪赌模式化选秀 选帅新“六大标准”换汤不换药(2)
(六)执教和管理严厉
没有提出“服从足协管理”,已经是中国足协在选帅上的一大进步。一直以来,中国足球的行政干预过于频密,导致国家队主教练,特别是本土教练在训练和比赛排兵布阵上大受掣肘。
女足请来了多曼斯基,成绩并没有大幅度提高,但球队气氛缓和了不少,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外教可以减少领导对球队的瞎指挥。但问题出来了,外教的人性化管理注定他们不会“执教和管理严厉”,这条新标准成为足协此番选帅标准中最可笑的一条。足协的管理层知道在外教执教的情况下很难再直接干预球队,却想通过这样的条件选出一个和足协思维一样的人。中国足球被束缚得这么久,为什么不能给个宽松的环境,一定要严厉呢?
另外一个疑问点是“执教风格适合中国球员特点”。中国足球是什么风格,现在谁能回答呢?我们请的施拉普纳是德国风格,霍顿是英国风格,米卢是前南风格,阿里·汉是荷兰和德国风格的杂交,中国足球最后成了“四不像”。
韩国人在1998年世界杯还是勇猛风格,结果让希丁克带领的荷兰打了0∶5。之后他们找到了希丁克,并一直将引进荷兰教练坚持到现在。日本队从上世纪开始就学习巴西,即使在主教练问题上他们也找的是技术流的法国教练特鲁西埃,直到后来的济科和奥西姆都没有跳出这个范围,当然还有J联赛在技战术上一脉相承的支持。
在2001年米卢成功的时候,我们的联赛中有大量的前南教练。其中不乏桑德拉奇、科萨诺维奇和涅波姆维奇等实力派教头,但我们没有让这种风格延续下去,而是走了阿里·汉的弯路。
联赛和国家队风格不断在变的时候,我们去哪里找一个大一统的天才呢?
央视《足球之夜》版六大标准
(一)能够提高中国足球水平
(二)有较高的知名度
(三)有丰富的执教经验
(四)对中国和亚洲足球了解
(五)价格便宜
(六)服从足协管理
2002年版八大标准
(一)对中国的态度比较友好,愿意帮助我们来提高足球水平
(二)待人热情、诚恳、坦率,愿意听取各方意见,便于合作
(三)对足球的综合认识水平较高,有较成熟的足球理念,对训练比赛的思路比较清晰
(四)年富力强,有责任心,敢于管理
(五)有比较辉煌的执教经历和业绩,最好有海外执教的经历
(六)足球理论水平较高
(七)有一定的知名度,最好带过国家队,并参加过世界杯足球赛
(八)价格合理
2007年版六大标准
(一)有名气的教练
(二)率队征战过大赛
(三)带国家队经历丰富且有成功经验
(四)执教风格适合中国球员特点
(五)年龄最好不超过58岁
(六)执教和管理严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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